首 页 学校概况 校园快讯 校务公开 教学科研 德育长廊 学生园地 学校活动 教师风采 家长学校 互动平台
狮子岗乡中心学校欢迎您的访问! 今天是:   
名师风采
网站调查  
  正在更新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快讯 > 综合新闻
我省鼓励个人创办高职学校
编辑日期:2009-12-31  作者/编辑:狮子岗乡中心学校  阅读次数: 次  [关 闭]

 

  创建一所高职学校,最少要投入多少钱、多少地?昨日,《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暂行办法》公布。该办法规定,新建高职学校占地面积不低于300亩,教学设备投入不低于600万元,而且新建院校也不得冠名“中国”、“国家”等。

  按照该办法,我省今后将设置高职学校,将坚持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原则,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条件下举办高职教育。

  设置高职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应达59平方米以上,建校初期的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300亩,这比之前150亩的规定提高一倍;建校初期总建筑面积也不能低于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不少于600万元(理工类不少于800万元),且经费来源有保障。

  在冠名时,高职学校实行一校一名制,称为“职业技术学院”或者“职业学院”,并根据学校所在地、隶属关系、学科门类等特点,在“职业技术学院”或者“职业学院”前冠以适当限定词,但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际”、“国家”等字样,不得以个人姓名命名,不得使用省和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武静)

(来源:安徽商报  编辑:沈孝永)
 
版权所有:狮子岗乡中心学校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皖ICP备07503230号 |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