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安徽教育网“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平台”管理工作,构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长效机制,省教育厅日前专门发文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徽教育网“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平台”办理流程。
自2009年7月省教育厅在安徽教育网设立“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平台”以来,各市、县(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投诉咨询信息的浏览、受理、调查、反馈工作,对投诉咨询、意见和建议及时、认真办理,收到良好成效。但是工作中还存在着有的单位领导不重视,办理工作不规范,办理不及时,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
省教育厅要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平台”及时、有效、顺利运转。各市、县(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平台”投诉信息办理工作,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平台”投诉信息的浏览、受理、登记、调查、反馈和归档工作,确保涉及本地的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平台上进行反馈。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做到职责清晰,任务到人。要安排专人值班,落实好值班制度,保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投诉问题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要建立内部工作责任制,并落实首问责任制,确保每诉必受、每受必办、每办必复,确保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区)教育局要坚持高质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平台”管理工作流程,明确办理责任单位(部门),实行限时办结制度,确保办理高质高效。要对投诉的受理、登记、转交、办理、审核、反馈和督办等各个环节加以规范,做到环环相扣、有章可循,确保投诉办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为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教育厅要求强化答复质量管理。各市、县(区)教育局要认真对待每一个答复投诉咨询问题,答复内容要准确、清晰,杜绝易出现歧义和回复含糊不清的现象。省教育厅将严格把关,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对办理不及时、办理结果不明确、办理质量不高和符合政策应办未办、办理结果群众不满意的投诉件,要及时退回原单位重新办理。对省教育厅交办的投诉事项,承办单位无故不反馈或超时限反馈的,能办不办或暂时不能办又不合理作出解释的,调查处理不认真造成反复投诉或越级上访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向有关媒体公布规范办学行为情况,展示规范办学行为成果。同时,省教育厅将不定期开展专项行动,加强中小学办学行为监督检查,对在平台上反映的不规范办学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来源:安徽教育网 责任编辑:沈孝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