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学校概况 校园快讯 校务公开 教学科研 德育长廊 学生园地 学校活动 教师风采 家长学校 互动平台
狮子岗乡中心学校欢迎您的访问! 今天是:   
名师风采
网站调查  
  正在更新中...
当前位置: 首页 > 德育长廊 > 学校安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2010]2号
编辑日期:2010-12-17  作者/编辑:沈孝永  阅读次数: 次  [关 闭]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最近,个别地区在组织教师培训中,由于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教训十分惨痛。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承办单位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教师培训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参训教师安全管理。把安全管理纳入培训计划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加强安全保障措施,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堵塞漏洞,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二、安排好参训教师的食宿和学习条件。“国培计划”教师培训项目参训教师要安排在校内住宿。参训教师住所要有利于培训教学,同时具备消防等安全条件,并加强对住所的管理与监督,确保教师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对参训教师的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手段和措施,强化教师安全意识,使教师了解、掌握必备的应急疏散和逃生技能,避免处置不当造成损失。

  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各地对参加培训的骨干教师要进行认真选拔。所有参训教师都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参加“国培计划”等各项培训活动,十分珍惜培训机会,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作息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努力学习研修,取得良好效果。各地要加强考核管理,将参训教师在学习期间的师德表现,包括遵守培训纪律情况,作为培训考核评价、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和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版权所有:狮子岗乡中心学校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皖ICP备07503230号 | 技术支持:龙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