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1940~1962)同志是中国家喻户晓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共产主义战士;他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却助人无数,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于1963年3月5日亲笔为他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并把3月5日定为学雷锋纪念日;一部可歌可泣的《雷锋日记》令读者无不为之动容。“雷锋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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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 |
雷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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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名: |
雷正兴(原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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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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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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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湖南省望城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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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1940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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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日期: |
1962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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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 |
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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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 |
共产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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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成就: |
二等功一次
三等功三次
抚顺市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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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锋,原名雷正兴,因出生在庚辰年,家人取的乳名“庚伢子”(长沙话)。他是一位平凡而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1960年1月入党。
1940年12月18日,雷锋出生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现长沙市望城区雷锋镇)一个贫苦农民家庭 ,解放前,他一家亲人相继含恨死去。时年7岁的雷锋沦为孤儿,在穷乡亲的拉扯下,挣扎着活了下来。
1949年8月,雷锋的家乡湖南长沙望城解放后,雷锋从此走出了痛苦的生活。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幸福成长,他参加儿童团,进小学读书,并第一批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少年先锋队。1956年,他小学毕业后参加了工作。先后在乡政府当通讯员和中共望城县委当公务员。他工作积极,埋头苦干,被县委机关评为“工作模范”。1957年2月,雷锋在团山湖农场开拖拉机时,加了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根治沩水河中,被评为工地模范。此后,他相继在望城县沩水工程指挥部、团山湖农场和辽宁鞍山钢铁公司化工总厂当拖拉机手和推土机手,工作出色,多次被评为“红旗手”、“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和“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出席了鞍山市青年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1956年,雷锋高小毕业,先后在乡政府、县委会担任通讯员和公务员。
1958年11月,在他不满18岁时,雷锋来到鞍钢参加工业建设,三次被评为先进生产者,五次被评为红旗手,十八次被评为标兵。
1960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团、营嘉奖多次,被誉为“毛主席的好战士”。
1960年1月8日,雷锋应征入伍,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部队的培养教育下,他进一步提高了政治觉悟,牢固地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远大目标。他不忘阶级苦,懂得“怎样做人,为谁活着”,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祖国、忠于社会主义;以“钉子”精神刻苦学习毛泽东著作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以甘当“螺丝钉”的精神,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
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连队分配他当汽车兵,他努力钻研驾驶技术,成为一名合格的汽车驾驶员。担任班长后,大胆管理,事事模范带头,带领全班成为部队先进集体。他热爱集体,关心战友,关心群众,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看成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和快乐,并身体力行,认真实践,“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他把自己省吃俭用积存起来的钱,寄给受灾人民,送给家庭困难的战友。他经常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到部队驻地附近车站,扶老携幼,迎送旅客。他出差时,一上火车就为旅客端茶送水,打扫卫生;他曾担任校外辅导员,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激励少年一代健康成长;他谦虚谨慎,从不自满自炫,受到赞誉不骄傲,做了好事不留名。1962年8月15日,雷锋同志在指挥战友倒车时,车撞上电线杆,被倒下的电线杆砸中右太阳穴,经全力抢救无效,不幸牺牲;雷锋在部队生活2年8个月的时间内,被授予中士军衔,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 3次,受嘉奖多次,被评为“模范共青团员”、“节约标兵”,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摘自《百度百科》网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