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教基〔2014〕25号
各乡镇中心学校、区直各校,城区教育辅导区: 随着冬季来临,昼短夜长,雨雪增多,气温较低,师生健康、安全保障自然条件降低。为保障师生健康、安全,遵循教育规律,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实验课程安排表、规范教学时间和作息时间的通知》(皖教基〔2006〕21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等文件的通知》(教基〔2009〕11号)精神和市、区政府有关中小学安全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实际,现对全区中小学(含民办,下同)科学安排学生冬季作息时间再作重申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控制在校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不超过8小时。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高中不少于8小时。 初中走读生到校时间每天早晨不得早于7:30,小学走读生到校时间每天早晨不得早于7:50。中小学生每天下午到校时间,每年10月至第二年4月不得早于14:00;小学走读生下午放学时间不得迟于17:00;初中走读生下午放学时间每年10月至第二年4月不得迟于17:30。
二、加强早读和晚自习管理。寄宿生可以上早读和晚自习。早读时间不超过45分钟。寄宿生晚自习时间,初中时间不得超过2 小时,不晚于21点;高中不晚于22点。冬季初高中每晚自习还应适度提前结束。早晨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 住校生上早读课和晚自习时教师应加强秩序管理和个别辅导,但不得利用这些时间集体上课。 学校、班级和教师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强迫走读生到校上晚自习。 学校要不断加强对晚自习学生的安全教育与防护,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确保师生安全。要强化对寄宿生晚自习期间、往返宿舍过程中的安全管控和保护,确保通道畅通;要完善、落实走读生晚自习安全管理措施、明确学校与家庭的安全责任。
三、严禁占用学生休息时间。任何学校不得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集中补课或上新课,不得随意调整寒暑假、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时间安排。
四、做好相关安全应急预案。学校要认真做好校园安全应急预案,遇突发事件或灾害性恶劣天气等需要停课的,按照国家和省、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个别学校需临时停课、调课的,须报经县、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学生在校时间管理事关学校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关乎学生健康、安全和社会秩序稳定。各地各校对此要高度重视,对照本文件要求迅即调整完善学生在校时间,将调整后的《学校作息时间表》报送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收)审查备案。对违规安排学生作息时间的学校将进行严厉查处。
裕安区教育局
2014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