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狮子岗乡第四届“十佳少年”的决定
乡直各单位、各中小学:
为弘扬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青少年学生奋发向上、积极进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和《关于在全区开展第四届“十名最佳少年”和“百名优秀学生”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裕关工字[2014]02号)文件精神,在全乡中小学生中继续开展了“十佳少年”和“三十名优秀学生”的评选活动。经层层评选,王启凤、何晓燕、张彤瑶、盛金晶、周思园、王海堂、张盈盈、袁苗苗、熊露露、李 铭等10名同学被评为狮子岗乡第届“十佳少年”,经乡党委政府批准,现予以通报表彰。
以上受表彰的同学是我乡中小学生中的优秀代表,他们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助人为乐、服务他人;他们自强自立,顽强拼搏、积极创新、勇于实践;他们热爱劳动、艰苦朴素、尊老爱幼、孝敬父母,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他们热爱学习、勤于思考、善于钻研、立志成才,在学习和实践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绩。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我乡中小学生蓬勃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充分展示了当代青少年承载民族希望茁壮成长的时代风采。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十佳少年”的先进事迹,在全乡广大青少年学生中形成宣传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受表彰的同学要以此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2014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