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工作,努力探索贴近学生实际,行之有效的德育工作新途径、新方法,我校举办了2014年秋学期“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我校“校园之星”评选类别包括“勤奋好学之星”、“遵纪守法之星”、“文明礼仪之星”、“互爱乐助之星”、“才艺特长之星”、“健康活力之星”、“勤劳卫生之星”、“尊师孝顺之星”、“诚实守信之星”、“勤俭节约之星”、“学习进步之星”和“组织管理之星”等十二项。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4年9月——10月):班级布置。由班主任和班干部按照《“班级之星”评比量化表》(学校和班级根据实际制定具体量化表),根据学生一月以来的表现进行量化评分,每项10分,总分100分。逐项进行打分,单项得分9分以上(含9分)可得一颗星,并成为该项之星,如某学生勤奋好学类别得分为9分,即成为当月的“勤奋好学之星”;累计所得星数得出所属星级,星数越多星级越高,如某同学总共获得5颗星,该月就是“五星级学生”。
第二阶段(2014年11月——12月):班级之星评选。把评比得出的结果发回学生手中,并配给他们所得的星数,让学生自己把所得的星星张贴到《“星级学生”评比汇总表》(由学校统一或班级制作含有全班学生的表格)上,并把该表公布在教室的墙报或显眼处,让全班同学比一比谁得星最多,谁是星级最高的学生。利用班会课采取民主投票的形式评选出该月的“班级之星”,每个类别选一个,并把结果公布在《“班级之星”光荣榜》上。
第三阶段(2015年元月):校园之星评选。学校采取由班级提名和学生个人申报的办法,经年级组讨论通过,由校少先队大队部、教导处组织审核以后,报学校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批准。(“校园之星”获得者必须在本学期曾经获得过相应的“班级之星”称号)。各班级根据学生的人数和先进事迹的典型性评选出一定数量的“校园之星”。由学校授予“校园之星”荣誉称号,颁发证书或进行适当奖励,并将他们的事迹通过学校广播、晨会、展板、电子显示屏或报乡中心校网站等渠道进行大力宣扬,树立榜样和典型。
第四阶段(2015年2月——6月)树立榜样加强宣传。我校经过紧张而有效的评选,共选出14位“校园之星”。他们是:王成露 许海洋 许博雅 武静静 沈震震 王堉灏 黄孝凯 盛丽丽 张 森 耿佳佳 沈然婷 沈沐民 包 钰 徐珊珊。评选结果在学校公示一周。本阶段在于激发学生内心的竞争意识,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表扬并加以宣传他们,扩大典型事迹在集体中的影响力。
我校将在2015年度进行第二届“校园之星”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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